實用與美觀著實是設計上的一體兩面,兩者時常會相衝突,故經常成為設計師在空間及家具設計上的難題,在談論此問題之前,先就個人在居家設計上的邏輯順序是先處理「對」的空間,再定義設計風格,在此同時會一併考慮家具及家飾擺設納入空間規劃,以形塑出「協調」之空間設計。
而何謂「對」的空間呢?亦即將業主需求納入空間規劃中,並同時考慮各使用空間之比例(高度及面積),及物理環境因子(音、光、空氣等)納入設計因子中,此時空間風格才會在與業主溝通討論下併入空間設計中,否則試想若是只有好看的居家風格,但空間中的動線及空間比例失衡,則完全失去設計的意義,畢竟空間是給人使用的,所以建議業主應該要花較多時間與設計師溝通「對」的空間,避免有好看的外在(裝修表面),而無實用之內在(空間本身)。
就個人在與業主溝通居家風格時,都會事先瞭解業主的日常生活習慣與生活態度,因為如果業主本身不是有很多時間整理空間的人,那居家也不適用極簡風格,亦或是餐廳使用中式圓桌時,空間也不適合日式檢約風格,由上述可知在選擇居家風格時,還是需同時瞭業主本身的生活狀況比較理想。
奠定現代建築單純幾何美學的奧地利建築師阿道夫魯斯(Adolf Loos)曾說:「裝飾即罪惡」,意即建築物中若加入了太多的裝飾,不但浪費資源,也使得建築物變得複雜不夠簡潔。